兩岸早規管網購 港還待何時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9/16 00:31

最後更新: 2016/12/09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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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盛行,內地及台灣已有相關的法規,前者要求交易平台實名登記網店,後者亦有稽查網購食品的生產場所,兩地亦準備進一步加強對網購食物的監管。反觀香港仍在研究階段,保障何時到位?

台灣「洪瑞珍三明治」食物中毒造成96人不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事發後稱,會檢討網購食品的監管,但他認為就網購平台沒有提供地址,難以追查下增加檢控難度,有需要全面檢討法例。

其實近年內地政府已開始規管網購食品,下月將實施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網購食品納入監管,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實名登記、管理網上的食品經營者,包括審查其許可證,而消費者一旦購入有問題食物就可向經營者或生產者要求賠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上月亦就網絡食品經營監督諮詢,建議包括要求網絡食品經營者在銷售冷藏或保鮮食品時須採取保證食品安全的儲運措施及交易平台須建立檢查制度等。

台灣各市的衞生局一直針對網購食品生產場所的衞生安全、原料來源等稽查,而衞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要求食品製造及販售業的網店登記,以便衞生單位進行食品上下游的稽查,亦將於本月底落實網購食品業者強制提供食品業者登記字號,讓市民透過官方平台查詢公司名稱、地址等相關資訊,違者最高可罰款30萬元新台幣。